400-123-4567
f209a4fe161ed9e5081b871bd0e09e15
关键词:翻译
近期,中美展开对话,翻译又成为了人们谈论的话题。近代以来,西学逐渐进入国人视野。从“德先生”“赛先生”到“民主”“科学”,两个英语单词(和)的翻译为何如此不同?从开眼看世界的年代,到富起来、强起来的年代,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译者又是如何发挥着自己的作用的?文字是时代的唱片,翻译则是将内容播放出来的机器,时代变了,机器自然也就更新换代了。在这背后又是什么样的思维在主导?
不同年代 不同翻译
最近热播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视剧《觉醒年代》第一集中有这样一个画面:在熙熙攘攘的上海街头,一位说书先生手持快板,嘴上念念有词,引来一大群中国人和外国人驻足围观。只见他声情并茂地讲着:“嚓啦啦小锣敲起来,《青年杂志》已出版。中国社会多磨难,陈独秀两张药方来公开。德先生,赛先生,已经跑到中国来。”众人听罢,纷纷拍手叫好。
这一情节反映的是“新文化运动”这段历史。这里的“德先生”指的是“民主”,即民主思想和民主政治,对应的英文单词为;而“赛先生”则指的是“科学”,即近代自然科学法则和科学精神,对应的英文单词为。这两位“先生”撑起了“新文化运动”的两面大旗。
李大钊、陈独秀等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从国外请来了“民主”和“科学”这两位“客人”,并为他们起了很接地气的名字——“德先生”和“赛先生”,它们就这样“跑到中国来”。显然,两位先生的名字来自于其读音的一部分,再配上“先生”的称呼,像极了两位远道而来的高人;而“先生”亦是对老师的尊称,暗含着要向西方学习的意味。这两个名字,很容易被人们记住,也就很快地在中国大地上传播开来,成为人们争相谈论的话题。
其实,两位“先生”这类名词的出现,也代表了翻译名词时常用的一种策略——音译加意译,具体在这个例子中就属于音译加表意语素的方法,即取该词的部分读音,外加该词词义的属性,作为这个词的翻译。啤酒(beer)、卡片(card)、高尔夫球(golf)、芭蕾舞()、巧克力糖()、吉普车(jeep)等名词都是通过此类译法得来的。
语言是不断变迁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时代的影响,这种影响也会在翻译作品中有所体现。仔细比较近代和现当代的翻译作品,就会发现它们其实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从翻译目的到翻译策略,译文风格、表达习惯,都有所差异。
近代和现当代的译者,面临着不同的时代背景,因此在翻译时带有不同的翻译目的。
近代中国受到列强欺侮,遭遇了深重的苦难,这些境遇深深地刺痛着国人的神经,让中国人开始睁开眼看这个世界,试图找到自己落后挨打的原因,找到救亡图存、富国强民的秘方。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中国不仅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历史变革,也正经历着以“西方思想和文学翻译”为主要代表的历史上“第三次翻译高潮”。而严复和林纾无疑是这段时期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前者希望通过翻译西方科学著作来开启民智,而后者则是意图通过翻译西方文学作品,让民众更全方位地了解西方世界的风土人情和精神世界。
林纾的古文翻译
严复是我国清末新兴启蒙思想家,他在翻译英国博物学家赫胥黎的《天演论》( and and other )时,深知译事之难,并在书中的“译例言”部分对此大为感慨:“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焉。”大概是后世译者对这几句话有着太多共鸣,又或许是因为严复概括得极为贴切,“信达雅”这三个字也一度被视为翻译标准的“金科玉律”,指导和激励着一代代翻译人“戴着脚镣跳舞”。
而自称“四十五以内,匪书不观”的林纾,更是在中国翻译史上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成为了一个想绕也绕不开的人物。林纾翻译小说始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与精通法文的王寿昌合译法国小仲马《巴黎茶花女遗事》。这是中国第一部介绍西洋小说的作品,为国人见所未见,一时风行全国,备受赞扬。接着他受商务印书馆的邀请专译欧美小说,先后共译作品180余种。介绍美国、英国、法国、俄国、希腊、德国、日本、比利时、瑞士、挪威、西班牙的作品。跟林合译美英作品者有魏易、曾宗巩、陈家麟、毛文钟等,合译法国作品者有王寿昌、王庆通、王庆骥、李世中等。林纾不懂外文,全凭合译者的口译,然后整理成顺口的文言,他翻译作品之多、之广为中国近代译界所罕见,曾被人誉为“译界之王”。
林纾的译作影响了包括鲁迅、胡适、郑振铎等很多后来的文学家。郑振铎曾评价他:“在那些可以称得较完美的四十余种翻译中,如西万提司的《魔侠传》,狄更司的《贼史》《孝女耐儿传》等,史各德之《撒克逊劫后英雄略》等,都可以算得很好的译本。”胡适《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写道:“林纾用古文做翻译小说的实验,总算是很有成绩的了。古文不曾做过长篇的小说,林纾居然用古文译了一百多种长篇小说,这使许多学他的人也用古文译了许多长篇小说,古文里很少滑稽的风味,林纾居然用古文译了欧文与迭更司(按,即狄更斯)的作品。古文不长于写情,林纾居然用古文译了《茶花女》与《迦茵小传》等书。古文的应用,自司马迁以来,从没有这种大的成绩。”
小说之外:鲁迅的翻译
我们对于鲁迅的了解,大多集中于其文学创作、文学批评和思想研究等领域,尤其是他的文学作品,被大量选入教科书;至于他的翻译,人们则了解甚少。其实,鲁迅也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他一生共翻译了十四个国家近百位作家的二百余种作品,可谓将生命中很大部分的精力都奉献给了翻译。据统计,鲁迅所有著作逾五百万字,其中翻译就达二百九十万字,涵盖苏联、日、奥、匈等多个国家,包括小说、童话等多种题材。
鲁迅早期翻译实践经历深受当时社会进程的影响,选译较多英、法科技小说作品,与当时“实业救国”“富国强兵”的思想相契合,也与当时的文学趋势相一致。鲁迅留日归国后,深刻意识到中国腐朽的封建文化对社会进程的严重阻碍。因此,他这一时期的翻译实践,期望通过文字和文化的传播,唤醒国民,改造中国。这也是他弃医从文的初衷。许广平曾在《鲁迅与翻译》一文中写道:“鲁迅从事文学翻译是从《域外小说集》开始的,他着重于东欧和北欧文学的介绍,尤其是弱小民族的作品;因为那些作品富于挣扎、反抗、怒吼的精神,翻译过来,不但能借此转移性情,更可改造社会。”
后来,苏联“十月革命”让中国人看到了一种新的希望。鲁迅也开始把目光投射到了苏联文学,希望通过这些作品,给国人带来启迪和激励,这段时期,鲁迅也成为了“新文化运动”的一员主将。鲁迅当时的译著如《毁灭》《死魂灵》,充分反映出希望通过不断学习新思想和新观念,向国人传达革命精神,找出一条适合中国走的道路。他认为“这是中国普罗文学者的重要任务之一”。
翻译策略的选择
改革开放至今的现代翻译,则是我们历史上的第四次翻译高潮。时过境迁,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我们的社会安定繁荣,文学创作多元而富有活力,翻译昔日所肩负开启民智、救亡图存的使命日渐淡化,而更多的是去服务于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这个时期的翻译动力,主要来自市场的驱动,很多出版社考虑到销量问题,倾向于着力打造畅销书,越来越有迎合“轻阅读”的趋势;很懂得“蹭热点”和“蹭流量”,如“诺贝尔文学奖系列”译作。另外,也有一些学术作品的翻译,主要服务于学术研究的目的,传播最新的或经典的学术著作。相对于畅销书而言,学术书无论是篇幅,还是阅读要求,显然都更“重”一些,此类译者则也算得上是为了迎合“重阅读”。毕竟,我们正处在一个“销量为王”的出版时代,出版社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不得不以“轻阅读”来支撑“重阅读”。
近代与现当代的译作,所采取的翻译策略也不同。
翻译策略上,客观存在着“归化”和“异化”的差别。“归化”和“异化”这对翻译术语是由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学家劳伦斯·韦努蒂( )于1995年在《译者的隐身》一书中提出来的。
所谓“归化”,指的是“要把源语本土化,以目标语或译文读者为归宿,采取目标语读者所习惯的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归化翻译要求译者向目的语的读者靠拢,译者必须像本国作者那样说话,原作者要想和读者直接对话,译作必须变成地道的本国语言。归化翻译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译文,增强译文的可读性和欣赏性。
“异化”指的是“译者尽可能不去打扰作者,让读者向作者靠拢”。在翻译上就是迁就外来文化的语言特点,吸纳外语表达方式,要求译者向作者靠拢,采取相应于作者所使用的源语表达方式,来传达原文的内容,即以源语文化为归宿。使用异化策略的目的在于考虑民族文化的差异性、保存和反映异域民族特征和语言风格特色,为译文读者保留异国情调。
在清末和民国时期,由于很多译者并非意在“信达雅”地翻译外国著作,而是希望借翻译之功,行救国、强国之事。所以,在翻译实践中,会更注重如何将源文作品以国人更能接受的方式、更为熟悉的表达译介过来,以期更有利于迅速传播,这就是所谓的“归化”翻译。
例如,在这一时期,译者习惯于将外国人名的姓氏和中国姓氏联系起来。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有译者就把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飘》中的女主角 O'hara译作“郝思嘉”,因为O’hara完整音译应为“奥哈拉”,而女主的姓氏,发音类似于“郝”,而完整音译应为“斯嘉丽”,取前两个字,就这样组成一个三个字的名字,更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很多外国汉学家在给自己起中文名字时,也参考了这一做法。曾担任过燕京大学校长、美国驻华大使的司徒雷登,英文本名John 完整音译应为“约翰·雷顿·斯图尔特”,斯图尔特是一个典型的英美姓氏,前两字发音与中国姓氏“司徒”类似,这样的中文名字令人眼前一亮。
林纾译作的书名大多采取了“归化”的策略。例如,我们现在所熟知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于1852年发表的一部反奴隶制长篇小说,林纾将其翻译为《黑奴吁天录》,很有清末小说的意味,让中国读者一眼就觉得亲切。1907年3月,在日本东京留学的曾孝谷读到《黑奴吁天录》的小说时激动不已。他认为,这部小说正好警醒国人民族独立之魂,便与同窗好友李叔同等人商量,改编成剧本,于是,中国的第一部话剧就这么诞生了。
再如,林纾于1908年将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 》(《夏洛克·福尔摩斯》)翻译为《歇洛克奇案开场》,大有设桌说评说的架势,吊足了读者阅读的兴趣。值得一提的是,据传林纾也是第一个将翻译作“福尔摩斯”的人,因为按照音译规则应译为“霍姆斯”,而林纾是福建人,受福建方言的影响区分不清h和f的发音。事实上,早在1903年,文明书局出版了《续包探案》,福尔摩斯的译名已经和现在的标准译名完全相同;1904年至1906年,周桂笙、奚若合译出版了《福尔摩斯再生案》,自此,“福尔摩斯”一直沿用下来。由此可见,“福尔摩斯”并非林纾首创,但林纾确实借鉴了这一译法,为这个名字增添了一丝“福建”色彩。
来到现代,我们在翻译实践中更多地会去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几十年的经济高速发展,让中国和中国人变得更加开放和自信。一方面,我们接触到了更多的讯息,对外面的世界了解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我们也逐渐找回文化自信,不再在西方文化面前表现自卑。因此,在翻译时就会注重保留原文的原汁原味,精准地呈现给中国读者。
不同时期 不同表达
不同时期的译文,语言表达和译文风格也有所不同。
语言的发展具有历时性,所谓历史性指的是一个系统的历史性变化情况(过去—现在—将来)。在近代,白话文处于萌芽和刚刚兴起的状态,很多表达还不够成熟,文言文向白话文过渡的痕迹比较明显。例如,“你底”“那末”这些专属于那个时期的词汇,如今已经不再使用,被“你的”和“那么”这些词替代。现在的读者读到这些词时,可能会感到有些奇怪,甚至会当成错别字。这一点不仅体现在本土文学作品中,在中文译作中也会有所体现。
另外,除了一些表达发生了改变之外,译文风格也存在差异。相比较而言,由于清末和民国那部分译者、翻译家文字功底都比较强,在遣词造句上更为讲究,更注重文辞,文风相对更雅一些。例如,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戏剧全集》至今仍是最受读者欢迎的版本之一,他把《哈姆雷特》中那句“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翻译成“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在令人拍手叫绝的同时,也引发读者对于命运的思考。王佐良翻译培根的《谈读书》文辞优美,朗朗上口,成为众口相传的佳作,他的那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知被引用过多少次。
正是朱生豪、鲁迅、周作人、梁实秋、郑振铎、罗念生、郭沫若、茅盾、傅雷、钱钟书、季羡林、杨宪益、丰子恺、杨绛、王佐良等声名赫赫的翻译家,把英文、法文、俄文、日文、德文、西班牙文等多种语言的作品翻译成中文,世界文学才真正地走进了中国。
有人甚至评价说这些翻译家们“为中国翻译了整个世界”。
若论译作的数量和成书速度,当今时代确实是过去所望尘莫及的。但如今的译作良莠不齐,佳作比例很低,而且“翻译腔”比较严重,从观者的角度来看这跟译者自己的母语水准和对待翻译的态度有着很大的关系。后世译者应当学习前辈们埋头苦干的精神,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
此外,近代与现当代翻译除了上述不同之外,还有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清末、民国时期的译作并无统一的标准,所以对于同一本书或书中的人名,会有不同的译法,这就为读者的理解带来了不便。当然,“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译者对源文有不同理解,不同解读,以不同的译文诠释,倒也无可厚非,在文学作品中尤是如此。不过,我们如今作为后来者,就拥有了一些前人没有的便利。那就是我们可以从这些不同的版本中选出一个最受欢迎的版本,后世的重译或是引用多会以这个版本为准。
我们如今对于人名的翻译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标准,经过这么多的翻译浪潮,绝大部分外文人名已经出现过,实现定名是非常必要的。
当年周恩来总理考虑到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接触各界新说法、新名词几率更高,于是作出明确要求:“译名要统一,归口于新华社。”新华社的翻译工作与时俱进,发展出“名从主人、既定不咎、音义兼顾、译音循本、音系对应”等大的原则,成为中国翻译界的业务财富和倚仗,标准化可谓是其翻译地位的立身之本。外国人名地名的中文定名问题于是迎刃而解。
语言是不断变化的,翻译作为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会随时发生变化。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近现代还是当代,翻译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既改变着我们的物质世界,也丰富着我们的精神生活。对于翻译,我们不必厚古薄今,也不可骄傲自满,而是传承翻译前辈们精益求精的态度,继续通过翻译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