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567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1)杭州考点的报名时间是2月20日——22日(上午8:00—下午4:00),报名地点在杭州市转塘街道象山352号中国美术学院象山中心校区内。
(2)武汉、长春、石家庄考点的报名时间是2月25日——26日(上午8:00—下午4:00),报名及考试地点详见附表1。
(3)上海考点的报名时间是3月5日——6日(上午8:00—下午4:00),报名地点在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109号中国美术学院张江校区内。已经在杭州、武汉、长春、石家庄考点参加过考试的考生,须持原考点的准考证到上海考点报名。
2、报名程序:
(1)考生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所在省、市招生办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以及所在省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经验证无误后方可报名。
(2)每位考生须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80元/个专业(类)[其中:美术理论类报名费、考务费110元/个专业(类)]。
(3)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不需参加专业考试,但必须与其它专业同时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交本人美术赏析文章一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和绘画作品的照片两张。
(4)现场发给填涂信息卡(自备2B铅笔)、信封一只,信息卡和信封须现场填涂、填写完成。
(5)现场数码拍照。
(6)当场校对信息无误后发给专业准考证和考试须知,颁发准考证后不得更改、补报专业(类)。
3、报名注意事项:
(1)由于要当场拍照,所以报名手续须由考生本人办理。
(2)报名前,考生需登录 下载并打印《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考生信息卡》“预填卡”,在现场报名时携带。
(3)报考本院杭州南山、象山中心校区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杭州、武汉、长春、石家庄四个考点中任选一个考点报名,参加该考点一至二个(不得超过二个)专业(类)的考试。
(4)张江校区的中国美术学院上海设计学院的全部专业均在上海考点报名考试,每生限报其中一个专业(类)。
(5)如果发现有超出报名限定范围和考试次数者,该生在本院参加的所有专业(类)的考试成绩均无效。
4、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教育学院,电话: —;或请登录:。
三、考试事项
1、各校区、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时间见附表2;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2、中国美术学院于2010年4月15日前发出所有考生的成绩单,专业上线者【含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审查合格者】将获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
3、考生须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户口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自行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并统一参加体检。(注:只有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才可填报本院志愿。)
4、外语科目考试语种仅限于英语。
四、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办理。
2、体检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条例执行。
五、录取办法
1、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1)中国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10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90分;
绘画(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0分;
其他专业(类):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5分。
(3)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内(含20%,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
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内(含5%,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对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各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A、[代码10]艺术设计学专业: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3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
B、[代码14]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C、其他各专业(类):
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4)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人数少于等于15人的,1个名额;招生计划人数超过15人的,每15人有1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3、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六、入学事项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学费:每生15000元/学年【其中: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外收取。
3、中国美术学院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4、中国美术学院专业教学为基础和专业“两段式”教学模式。
5、造型艺术类、设计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方向进入专业基础教学部集中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各相关院系(工作室)学习。
6、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部学习,第三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建筑学类(4年制)专业的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进入建筑艺术学院基础部学习,第二学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分流方案》进入建筑艺术学院相关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