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56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具备良好的学术研究意识和能力;
5.硕士研究生毕业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第二外语要求符合2022年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的选考条件;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具体第二外语水平要求如下:
申请者第二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入材料评审。无法提供以下第二外语水平证明的申请者,需在2022年12月30日参加外国语学院组织的第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材料评审。
(1)英语: CET-4≥497 分或CET-6≥426 分或IELTS ≥6.0 或TOEFL ≥85;
(2)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 及以上;
(3)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 及以上;
(4)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或取得歌德学院B2 证书(-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证书()或DSH 考试证书;
(5)法语:通过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或DELF 考试B1 及以上;
(6)西班牙语:通过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考试或通过西班牙语DELE 考试B1 及以上;
(7)硕士阶段修过以上六种语言之一的第二外语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或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8)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以上六种语言国家期刊发表过论文、以第一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六种语言之一的学术著作。申请者应确认符合申报条件, 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将取消申报资格,且录取者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承担。
三、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
申请者应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当年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招生目录、以及外国语学院主页公布的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2.提交材料
申请者应分别向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外国语学院提供相关材料。
第一部分:提交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情况的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寄(送)下列报考材料(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1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电话:):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第二部分:提交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的材料:
申请者按照以下所列材料清单顺序,于2022年12月20日前通过邮政EMS寄送到外国语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侨裕楼外国语学院223
办公室,魏晓伦老师,电话,邮编:)。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外国语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寄送的材料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在寄送前复印留存。
如因申请者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等原因而导致申请者无法参加院系考核, 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责任。
材料清单: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2)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 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
(3)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第二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或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未发表论文;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者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可打印,落款处须有专家签名);
(8)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含专家评阅书),应届硕士生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大纲、导论及已完成的章节(或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要求用外文(所申请专业语言)撰写,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选题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理论与方法、研究框架等。
3.审核材料
(1)资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及初试复试。
(2)材料评审:
外国语学院材料审核细则如下:
(一)申请材料符合《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要求。
(二)博士生报考资格按学术经历、科研能力、发表成果、研究计划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审核,在每位导师名下选出不超过5名候选者进入初试和复试。
(3)审核结果:审核结果由外国语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材料审核结果2023年1月10日左右公布。
(4)公布结果: 审核结果将在外国语学院网站上公布, 请及时关注。
4.初试、复试
外国语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初试和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小组:由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不少于五人。
(2)形式和分值:初试为笔试,满分100分;复试为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综合成绩为其初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的平均值。
(3)考试时间:2023年3月4日-5日(周六、周日)。
(4)考核内容: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知识、专业知识、研究计划、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予以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内容特别注重考查申请者的科学精神、道德情操、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初试和复试均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考试科目如下。初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三小时。
初试科目
基础英语及专业测试
基础法语及专业测试
基础俄语及专业测试
基础德语及专业测试
基础日语或基础朝(韩)语及专业测试
复试科目
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
适应专业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法语语言文学
俄语语言文学
德语语言文学
东亚语言文学
(6)排名: 外国语学院按报考导师根据该导师所有申请者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院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
(7)公布结果: 外国语学院将公开发布考生成绩, 并及时通知申请者。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外国语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结果提交拟录取名单, 博士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小 组 审 核 通 过 后,先 在 外 国 语 学 院网站公示,再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统一公示。
6.录取
公示期结束后,经体检、思想品德考核、调档等流程后,向合格的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咨询申诉
申请者在参加外国语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或提出申诉请联系:魏晓伦老师,电话:,电子邮箱:。
五、保障机制
1.招生领导小组外国语学院建立由院招生领导小组、招生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审核组和各专业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三级审核制度,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信息公开外国语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开发布“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材料评审结果、所有参加初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等信息。
六、其他事项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和要求。相关专项计划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公示,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2.我院2023年硕博连读招生选拔情况,也会在我院主页公布。
3. 请申请者及时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外国语学院网站相关信息,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外国语学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以上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在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