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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前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2023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6月17日(周六)进行。为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试时间
英语四级:6月17日 09:00-11:20
日语、德语、法语四级:6月17日 09:00-11:10
英语六级:6月17日 15:00-17:25
日语六级:6月17日 15:00-17:10
二、自行打印准考证
请于2023年6月8日9:00起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考系统:完成笔试准考证打印。
三、听力试音
试音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6月16日9:00-17:00
频段:东莞校区FM80.0;广州校区FM86.0
在试音过程中考生如果发现耳机有问题,请及时购买或找他人借用,务必携带能正常使用的耳机参加考试。
四、重要提醒
(一)提前准备好考试用品:自备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听力耳机、耳机电池、口罩等用品。
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香港身份证、澳门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社会保障卡等实体证件)
★上述证件不可用电子证件代替。
(二)考生在考试当天必须持考试要求的证件,按规定时间在考场入口完成人脸识别,在试室门口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核验无误后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注意:所有考生必须通过人脸识别后,方可进入考试区域参加考试。人脸识别开始时间上午7:30、下午13:30,为避免拥堵,确保顺利进入所在考场,请考生合理安排入场时间。完成人脸识别进入考试区域后,不得再离开考试区域,请在考试区域内安心候场。进入考试区域较早的同学不得提前进入考试教室或者破坏门上的封条。如因未进行人脸识别无法正常参加考试造成考试成绩无效的后果,考生须自行承担。
(三)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场
进入考场所在楼栋的时间:广州校区:四级8:20、六级14:20;东莞校区:四级7:30、六级13:30
进入考场教室的时间:四级8:45,六级14:45。
入场时间结束(四级9:00,六级15:00)后,禁止入场。
★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场信息,避免因走错楼宇及试室耽误考试。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直尺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电子字典、智能手表(手环)、数字显示屏的半导体收音机等物品。
(五)填涂信息注意事项:试卷下发后,请第一时间检查试题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条形码或多个条形码等异常情况)、答题卡,有问题需及时向监考老师提出。
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因考生操作不当造成条形码贴错、损坏等情况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可根据需要自行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入场核验身份时需要摘下口罩。
(七)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查询成绩。
五、考风考纪要求
(一)设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场的考试区域,在考试期间实行封楼管理,学校将对考场内、外环境进行监控。在考试期间将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加大对使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作弊的查处,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二)本次考试全面启用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各学院(直属系)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诚信教育、考风考纪教育,考生必须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违者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试期间,未经允许,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离开考场。
(四)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需上洗手间,向监考员报备,由监考员或考务人员陪同去、返,经金属探测仪安检后再回到考场原座位。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照指令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间距。
(六)欢迎全校师生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 -;。
六、考场平面图
2023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场示意图(东莞校区)
2023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场示意图(广州校区)
七、谨防受骗
考前常有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手机信息等途径传播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不良信息或售卖作弊电子设备,请各位考生提高警惕,不要听信传言或不良信息,切勿参与其中,以防受骗。如有参与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在本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广州新华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5日
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报名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下午14:45)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后(上午9:00,下午15:00),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学生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必须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耳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考生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五、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除有特殊原因,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不得在答卷或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八、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员收卷,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来源丨教务处
编辑丨刘韵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