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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在看《语法讲义》,和父亲聊天时我提到小初高阶段没有学过中文语法,语法知识还是学英语顺带了解了一点儿,父亲说我肯定学过只是我忘了。我后来问了其他朋友,他们都说没学,当小学老师的堂姐也说不教这些。我就告诉父亲我说的是事实,小初高就是讲课文,小学不教语法,初中又觉得语法简单没必要教,高中默认你之前学过语法了,所以,作为一个中国人,读完大学可能都没系统学过中文语法。但父亲当时的确是学过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如今国内的语文教学是在倒退的,这就导致现在大部分学生不会写文章,病句频出,导师改论文主要是改语病而不是内容。我也正是有这样的感悟,才选择加强语法学习,读了这本《语法讲义》。本书先讲词再讲句,词分为实词和虚词两大类以及拟声词(啪、哗啦等)和感叹词(哦、哎呀等)。实词包括体词和谓词两种,谓词就是动词、形容词和谓词性的代词,体词就是除了谓词和拟声词感叹词之外的词,比如名词、数词、量词等。句子从结构来讲,分为主谓结构、述宾结构、述补结构、偏正结构、联合结构连谓结构这几大类。结合生活经验,看这本书就挺有意思。大家常说,“婊里婊气”,这属于构造词的重叠用法,类似的有糊里糊涂、傻里傻气,这种“A里AB”格式的词是消极的情感,是嫌弃的。
像“AA的”这种构造词,感情就是积极的,有点儿爱抚和亲热感,比如朱自清说的“他是个小胖子,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再比如《红楼梦》里的“又见凤姐儿站在那边,也不盛妆,哭的眼睛肿着,也不施脂粉,黄黄脸儿,比往常更具可怜可爱”,这里短腿和黄脸不是褒义,但变成短短的腿、黄黄的脸,就有种亲昵的积极情感。构造的方法不同,感情色彩就不同,这就很有意思。我们常说“洗一下”,这个“下”是什么词呢?是量词,量词是附在数词后面的粘着词,比如一“个”、一“尺”等。像“洗一下”,这个“下”就是放在动词后的动量词。再有“砍一刀”,这“刀”就是借用名词做量词,类似有一“碗”饭、一“袋”面等。平常说“看一看”“想一想”,则是重复动词做量词。本书最让我受启发的,是从“结构、语义、表达”三个层面进行语句分析。“饭做好了”,这句意思我们懂,但试着分析就困惑了——饭是主语吗?我们常说句子“主谓宾”,从这句意思来看,是我们做好饭了,所以饭是宾语被前置了吗?而“我们”这个主语被省略?作者作出了回答——分析句子要从结构、语义、表达三个方面进行,不能混淆。“饭做好了”,从结构来讲,“饭”就是主语。你会疑惑,饭明明是被做,如果是主语,怎样表现“被做”这层意思呢?这就要从“语义”层面分析,作者将动作的发出者称为“施事”,受动作影响的事物叫“受事”,这句的“饭”就是受事。
那这句话的施事没有吗?有,但说话者觉得不重要所以省略了。“这个学生我教过她数学”,这句“这个学生”是受事吗?不是,“我”是施事,我教的内容是“数学”,所以“数学”是受事,“这个学生”是施事和受事的另一方,称为“与事”。“这支笔用来写字”,“这支笔”是“写字”这个动作凭借的“工具”,语义层面称这个主语为“工具”。主语指“与事”“工具”时,谓语里常用“他”或“他们”复指这个主语,比如“这个人我跟他说过话”“这把刀我用它切肉”。“明天回武汉”,语义层面称“明天”这个主语为“时间”,同理还有“处所”主语。我写文章常纠结“我们做好饭了”和“饭做好了”有什么区别?这要从“表达”的层面看,说话的人选来作主语的是他最感兴趣的话题,谓语则是对于选定的话题的陈述。这就是从结构、语义、表达三个层面分析句子。书中聊到偏正结构,这个结构我觉得是最容易产生语句歧义的,比如莫文蔚唱过一首歌《吞下寂寞的恋人啊》,歌名就有歧义,可以理解为“吞下寂寞”的恋人啊,也可以理解为吞下“寂寞的恋人”啊,谓词后面加偏正结构就容易产生歧义。再比如“我写的诗”,可以是“是我写的诗”,也可以是“我写的是事”,所以,出现“的”字的偏正结构一定要谨慎。
作者也纠正了我的许多误解。比如我们常说主谓宾,我就以为主谓宾三者都是有联系的,其实主语和宾语没有直接联系,主语是对谓语说的,宾语是对述语说的,比如“张老师教地理”,动词“教”连接了“张老师”“地理”,似乎两者在同一平面上,其实主语张老师是和谓语“教地理”联系,宾语“地理”是和述语“教”联系。宾语前头可以没有主语,但必定有述语,比如“教地理的张老师来了”。再比如“给”字,“他要玩具,你就买给他吧”,其中“你就买给他吧”这句不对,而应该说“你就给他买吧”,因为“给”字作为动词有“给予”的意思,作为介词有“为、替”的意思,可以说送给他、卖给他、嫁给他,因为“送、卖、嫁”有给予的意思,但不能说“买给他”“织给他一件毛衣”“沏给他一杯茶”,这些词没有给予的意思,因为可以买来自己用、织毛衣自己穿、沏茶自己喝,因此不能将这类没有给予意思的动词和“给”连用。不过本书也有不足,许多论断都只给结论,没有论据分析,不明所以,要理解只能靠语感。作者说“站得高高的”可以做状语,但“站得高”不能,例如可以说“站得高高的往下瞧”,不能说“站得高的往下瞧”。靠语感感觉作者说得对,但说不出个道理,而作者也没分析原因,这点我不满意。作者对此也做了解释,在本书开头的《重印题记》提到“这本书写的太简略,有些问题为什么那么处理,道理没有交代清楚”,并推荐读着可以继续读他的另一本书《语法答问》,这本书我前不久读过,看来有必要再回顾一下。阅读过程,我有许多疑惑和思考,我认为有必要再写一篇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