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567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有关部署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对保障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建设,深化教研机制创新,推动教研体系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和育人方式变革,全面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地项目类别和申报范围
(一)基地项目类别
基地项目分为学科教研基地项目、校(园)本教研基地项目和县(市、区)教研基地项目三类。
(二)申报范围
学科教研基地项目以地级以上市教研机构为申报单位,由学科教研员牵头,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研员及学校骨干教师组成教研团队。
校(园)本教研基地项目面向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教研机构申报,由教研机构相应学段教研组和所辖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联合申报。
县(市、区)教研基地项目面向县(市、区)教研机构申报,其中东莞市、中山市面向镇(街道)教研机构申报。
三、基地项目主要任务
各基地应选择相应基地项目的2至3项开展研究;还可结合实际,增加研究主题。
(一)学科教研基地项目
1.学科育人研究与实践
2.课程教材教学研究与实践
3.学科教学规范研究与实践
4.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课堂教学评价与学业质量评价研究
5.优化作业设计的研究与实践
6.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研究与实践
7.学科教师成长规律与培养路径研究与实践
8.优质教研资源开发与应用
(二)校(园)本教研基地项目
1.学校(幼儿园)教研机制建设与创新
2.教研组及研究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研究
3.五育并举育人体系构建的研究
4.校(园)内外、跨学段协同育人研究
5.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研究
6.校(园)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研究
7.跨学科的综合学习、综合教研的研究与实践
(三)县(市、区)教研基地项目
1.县(市、区)教研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2.教研员专业发展的制度与机制研究
3.课程教学改革实验研究
4.命题考试与质量监测结果的应用研究
5.引领学校开展育人方式改革研究
6.区域内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与培养方式研究
7.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研究
四、申报条件
(一)学科教研基地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在编在岗专职学科教研员,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能力和较高的学术声望,近五年学科教研成效显著。
2.项目负责人所在教研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配备专职教研员(申报时在编在岗教研员配备至少达20人,并承诺在建设周期内配齐配强),教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3.项目负责人须组建包含10至15人的学科教研员和学校骨干教师的学科教研团队,团队成员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团结协作。团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成果,在学科教学研究、队伍发展、资源建设、示范引领等方面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4.须在所辖区域内选择3所以上基地学校(幼儿园)。
(二)校(园)本教研基地项目申报条件
1.教研机构项目负责人应为在编在岗教研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能力和较高的学术声望,近五年教研成效显著。
2.学校(幼儿园)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本职工作,在育人方式变革、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在同类学校(幼儿园)中发挥了较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项目承担教研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配备专职教研员(申报时在编在岗教研员配备至少达20人,并承诺在建设周期内配齐配强),教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项目承担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幼儿园要有适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园本课程。在育人方式变革、课程教学改革、教研组织建设等方面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5.主要成员应为20-30人,由教研机构学段教研组和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组成。须联合2-3所学校(幼儿园)形成教研共同体。
(三)县(市、区)教研基地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在编在岗负责人,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本职工作,主持教育教学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在育人方式变革、课程教学改革以及教研机制创新、教研方式变革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明显成效。
2.项目承担教研机构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配备专职教研员(申报时在编在岗教研员配备至少达20人,并承诺在建设周期内配齐配强),教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3.项目负责人须组建包含专职教研员和兼职教研员的教研团队,教研员应覆盖各学科,团队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在教研制度建设、机制创新、工作转型、示范引领、队伍建设等方面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4.须在区域内选择不同学段各2所学校(含幼儿园),共8所学校作为基地学校(幼儿园),分布须兼顾城乡或薄弱学校。
五、推荐名额分配
(一)学科教研基地项目推荐名额。各地级以上市(含所辖县区)每学段每学科可推荐1个。
(二)校(园)本教研基地项目推荐名额。每个地级以上市可推荐高中1个,初中2个,小学4个,幼儿园1个。
(三)县(市、区)教研基地项目推荐名额。县(市、区)数量超过5个的地级市可推荐3个;不超过5个的地级以上市可推荐2个。其中,东莞、中山市可以镇(街道)为单位推荐2个。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六、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按类别填写相应的《广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提供扫描版),签署基地项目承诺书,由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
(二)市级推荐。三类基地项目须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及限额进行遴选、推荐。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须按基地项目类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按类别填写《广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月10日,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省教育研究院609室,过期不予受理。
1.纸质版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各类别基地项目汇总表各一份。纸质版材料须按各类别《汇总表》依序打包。
2.电子版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书》电子版及扫描版,《汇总表》电子版及扫描版,佐证材料扫描版。电子版须以“地级以上市名+教研基地项目申报材料”为邮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各级目录命名方式如下表。
文件夹一级目录
文件夹二级目录
文件夹三级目录
地级以上市名+教研基地项目申报材料
地级以上市名+学科教研基地项目
地级以上市名+学段+学科
地级以上市名+校(园)本教研基地项目
地级以上市名+项目承担教研机构+学段
地级以上市名+县(市、区)教研基地项目
地级以上市名+县(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