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567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 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50人/年,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2.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中方资助为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总计共2050欧元/月。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2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并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 200 欧元/人/月。德方还将为留学人员提供行前培训、迎新、奖学金生见面会等活动。
二、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2年以内(2019年11月1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应确保可于派出前获得博士学位。(申报人如为应届博士毕业生,请联系研究生院进行该项目申报,应届博士以外身份的申报人请联系人力资源部)
2. 邀请信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3. 外语水平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德语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4.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三、申报流程
1. 2021年11月1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同时完成报名信息采集(链接:)
2. 申请人请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在校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见附件2),导师、所在学院需盖章签字
3. 2021年11月1日-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项目简章》
4. 申报人需自行撰写500字符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3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需请国内导师签字
5. 申请人请将填写完成并且签字盖章的《北京理工大学在校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纸质版连同所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线上申报材料】以及【对外联系材料】的纸质版,于2021年11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楼312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学院-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6. 12月10日前,申请人需将平台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格式发至,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其他该项目的具体细节内容请查看本通知下方附件1《项目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