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23-4567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教务处文件
贤达教通〔2021〕82号
各学院(部):
全英语、双语教学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几年来在全英语、双语课程建设过程中,各学院注重引导教师在教学理念上的改革与创新,注重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重视教学内容与选择教材的统一,成绩显著。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成效,更好地推进教育国际化发展战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现开展本年度全英语和双语课程授课教师资格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全英语教师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海外大学本专业硕士及以上的学位;
2.获得本科英语专业学士学位并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
3.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并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相当的英语等级证书;
4.获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英语功底,并在国外大学进修半年及以上的教师。
(二)申请双语教师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全英语教师条件者;
2.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并具有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相当的英语等级证书;
3.获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英语基础扎实,并在国内外大学进修英语半年及以上并获得合格证书者。
二、资格认定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部)递交《上外贤达学院“全英语”、“双语”课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外语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2.学院(部)对所有提交的表格和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上外贤达学院“全英语”、“双语”课程教师资格申请汇总表》(附件2);
3.各学院(部)于2021年11月3日17时前将附件1纸质版和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
(二)认定程序
1.认定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人讲、说课
每位申请人25分钟。10分钟介绍开设课程的基本情况,如课程性质、开设目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拟采用的教学策略、方法和手段、选用教材等;10分钟讲授拟申请开设课程;评委英语提问5分钟。
3.评委参照《全英语、双语教学课程评价指标》(附件3),根据答辩人语言的表达和交流能力、课程的设置、教学法、专业知识的运用等方面进行现场综合评价。
4.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三、其他
1.经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教学资格认定取得“全英语”、“双语”课程教师资格者,学校颁发相应资格证书,方可正式承担全英语、双语教学工作,享受学校规定的课贴待遇。
2.取得“全英语”、“双语”课程教师资格者,由教务处和学院根据教学需要批准其进行相应课程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