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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你们好!
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帮助你们了解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正确选报志愿,顺利录取合适和理想的学校,特将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告知你们,恳请你们认真阅读。
一、规范招生秩序,严明招生纪律
2021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录取工作统一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是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的唯一凭证,任何公、民办学校不得在系统之外登记、录取学生,在系统之外私自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予以清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本人负责。
进一步严明招生纪律,一是严格市外考生招生管理,除荣怀学校按省厅试点要求可在计划内招收周边指定县市学生外,不属我市户籍且不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不予录取我市普通高中;二是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控制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并责成招收学校无条件退回;三是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计划录取的学生,学生如逾期不到录取学校就读,将视作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不予改录;四是严禁初中学校误导学生填报志愿、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学校或个人负责,并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五是严禁任何学校、个人泄露考生各类信息,否则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成绩。7月1日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2.公布招生办法。7月2日,召开全市志愿填报会,发布考生中考成绩,公布普高最低录取线,下发相关学校收费标准。考生到初中学校领取分数条和志愿草表。
3.申请查分。7月2-3日17:00,考生向就读学校书面申请查分。书面申请由所在初中汇总,并于3日18:00前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电子文档。
4.填报志愿。7月5-7日17:00,考生在学校集中网上填报志愿。
5.查漏补缺。7日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未填报志愿考生名单通过QQ群下发到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落实考生未填报志愿的原因。7月8日—9日上午各学校上报填报志愿统计表和未填报志愿考生名单(注明未填报原因)。
6.集中录取。7月10-11日,第一次录取;7月12-13日,考生登陆仙桃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录取状态和征集志愿学校;7月14日,未录取考生登陆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7:00;7月15日征集志愿录取;7月16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7.报名注册。7月20-21日,考生凭通知书、准考证到录取学校统一报名注册。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和填报要求
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志愿设置为3个批次。第一批次为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志愿。第二批次设置3所学校志愿,考生可从仙桃中学国际部、其它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中选择1-3所学校填报。第三批次为中职学校志愿。设置2所学校志愿,分别为仙桃理工“3+2”五年制大专和普通中专。普通中专在仙桃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仙桃市创源计算机科技中等职业学校、仙桃市电子商贸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
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其监护人应充分了解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根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高中阶段学校收费标准、所在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名额等情况慎重选择志愿填报。为了避免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榜,造成无书可读、无学可上的后果,原则上要求考生每批次都填报,第一批次仙桃中学指令计划的志愿没有被录取,不影响第二、三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第二批次3个志愿填满,同一所学校只能填报一次,把最希望就读、有可能就读的学校填在第一位,把其它学校填在第二、三位,前面的志愿没有被录取,不影响后面志愿的正常录取。
所有有意愿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应届考生,都必须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录取。
仙桃中学国际部、民办学校均按办学成本收费,收费标准相对较高。在填报志愿前,请考生及监护人要全面了解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充分考虑是否有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再填报志愿,一旦填报,不得更改。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对象。中考分数达到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初中毕业时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的应届考生。
2.录取规则。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录取。录取时,从各初中填报了该校志愿的考生中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仙桃中学指令性计划只录取中考成绩在全市2000名以前的学生(郑场、沙湖只录取2500名以前的学生)。没有完成的分配计划再按志愿、分数择优录取。
4.其它招生计划录取。仙桃中学国际部、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按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省内跨市(州)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属我市户籍,在省内其它市(州)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6.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属我市户籍,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我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7.录取通知。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印章),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考生。考生可以在仙桃市教育局官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五、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1.中职学校(普通中专)采取两种方式录取。一是未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有意愿就读中职学校的,由招生学校按市教育局的要求自主招生,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二是参加了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意愿就读普通中专的,需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三批次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
2.“3+2”五年制大专只录取参加了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分配计划、考生志愿(需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三批次志愿)和考生分数(达到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上)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工作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步。
3.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或未经批准超计划录取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最后,祝愿每一位家长都能为孩子选择一条适合的发展之路!
仙桃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日